《通知》指出对长流程钢铁、铸造用生铁、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,按照环保绩效等级和守法情况,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管控。
涉及钢铁行业内容如下: 对长流程钢铁、铸造用生铁、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,按照环保绩效等级和守法情况,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管控。管控措施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期间分两个阶段执行,**阶段为2025年10月23日—12月31日,第二阶段为2026年1月1日—3月31日,两个阶段按比例分别实施管控。错峰生产管控要求按规定纳入排污许可证内容,依法依规实施管理。对符合规定需纳入保障类的工业企业,经市政府同意,由省生态环境厅审核把关,统一报送生态环境部备案的,可豁免错峰生产。 长流程钢铁行业(不包括钢铁联合企业中的焦化分厂) ①A级企业高炉、烧结、球团、转炉、石灰窑等工序,不予错峰。 ②B级、B-级、C级、D级企业,高炉、烧结、球团、转炉、石灰窑等工序分别限产20%、30%、40%、50%以上(以高炉、转炉产能为基数,以生产设施停产数量、停产时间核定停产比例)。 ③独立轧钢企业,轧钢工段限产20%以上(以生产设施停产数量、停产时间核定停产比例)。 ④涉及粗钢生产企业,同时严格执行粗钢产量调控政策(错峰生产和粗钢产量调控措施中,按从严原则执行)
涉及钢铁行业内容如下: 一是强化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。制定了《邯山区2025年秋冬季重点区域精细化管控方案》,健全工作专班,强化基础保障,健全工作机制,**指挥调度,持续提升重点区域精细化管理能力。 二是强化工业源治理提升。加强对辖区17家涉粉状物料企业密闭输送、料仓除尘等设施帮扶提升和40家涉VOCs企业17套VOCs高效治理设施和23套活性炭使用监管,不满足排放标准、不能稳定达标的实施停产整治。 来源:各省市人民政府网站、生态环境厅